中等卫生学校与医院联合办学培养护士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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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卫生学校与医院联合办学培养护士的暂行规定

卫生部 国家教育委员会


中等卫生学校与医院联合办学培养护士的暂行规定

1987年12月10日,卫生部、国家教育委员会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全日制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以下简称卫校)基础教学和医院临床教学各自的优势,加速发展中等护理教育,更好地适应卫生事业迅速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卫校与医院联合办学是加速培养护士的有效措施之一,它属于正规教育制度,应纳入国家教育事业计划,参加省内中专统一招生考试。学生毕业后由卫校发给毕业证书,享受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待遇。
第三条 卫校与医院联合办学可实行总校与分校管理体制,卫校为总校,医院设立护士分校。总校和分校在培养学生方面是一个整体,教学过程采取分段负责制。

二、条件和审批手续
第四条 凡准备实行总校和分校体制的卫校与医院,按照隶属关系,须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经省卫生部门审核批准,报省教育部门备案。
第五条 实行总校与分校体制的卫校,应是按照国家教委(86)教职字010号文颁发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的规定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卫生学校,并须有较好的办学条件,较强的师资队伍和较齐全的教学设备,具有指导分校教学业务等方面的工作能力。
第六条 设立分校的医院,一般应是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的医院,并须具备承担分校教学工作的能力,能提供适应分校教学要求的兼职师资、实习条件、教学设备和相应的教学用房和生活用房。
第七条 分校一经批准设立不得随意停办,如确需调整或停办,须由总校提出申请,说明原因,报省卫生部门审核批准,报省教育部门备案。
第八条 经批准调整或停办的分校,应保证在校学生完成全部学业,不得遣散或提前结业和分配工作。

三、职责范围
第九条 总校的主要职责:
1.负责编报总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学籍管理、教学计划的制订与执行、教材的提供、学生的毕业考核、毕业证书的发放以及毕业分配工作;
2.负责完成普通文化课及医学基础课的教学工作;
3.做好学生在总校学习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生活管理工作;
4.搞好教学质量管理,指导分校的教学业务,经常深入分校听取意见,有计划地组织总校与分校专兼职教师的教研活动,总结交流经验,指导改进教学工作;
5.协助分校建立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分校的专任和兼职教师的人选,在分校提名的基础上,由总校审核聘任;
6.负责提供学生在总校学习期间的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第十条 分校的主要职责:
1.按照总校统一的教学计划,负责完成临床课的理论教学与临床实习,并保证教学质量;
2.认真选派临床经验丰富并具有一定教学能力的主治医师、医师、护师和护士长担任分校兼职教师。兼职教师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
3.负责学生在分校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生活管理工作;
4.配合总校做好学籍管理和毕业分配工作;
5.负责提供学生在分校学习期间的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6.规划分校的基本建设,不断改善分校的办学条件。

四、编制和待遇
第十一条 设立分校的医院应有一定的教学编制。分校的教学编制可参照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85)教职字008号文颁发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人员编制标准(试行)》,根据分校的规模制定相应的编制定额。其中专任教师编制应放在有授课任务的各临床科室,统一安排使用,也可设临床专职教师的编制。
第十二条 分校专职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及工资、福利待遇与总校的教职工同等对待,享受寒暑假,班主任按总校规定发给班主任津贴,专职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医院也可聘请他们兼任相应的临床职务。他们的考绩亦应作为晋升和表彰的依据。
第十三条 分校兼职教师的待遇也应作出合理规定,以利教学工作。他们的考绩亦应作为晋升和表彰的依据,总校也可聘请他们兼任相应的教学职务,并应按规定发给授课酬金。
第十四条 分校所在医院在办学中承担了一定的义务,在学生分配上应给予适当优惠,除了统一下达的毕业生分配计划外,可按在校毕业生20-25%的比例择优留用。

五、办学经费
第十五条 分校的正常教学经费在卫生事业费“中等专业学校经费”科目内列支,由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按有关定额标准核给总校,总校根据分校承担的教学任务和在校学生数拨给分校所在医院的财务部门,也可由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按照正常的教学经费直接拨到分校。
第十六条 分校经费由所在医院财务部门兼管,单独建帐,单独核算,由分校教学办公室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使用,年终向总校或有关部门报送决算。

六、组织领导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和各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并有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该项工作,主管处室具体指导,协调总校与分校工作。
第十八条 总校应设立分校工作管理部门,该部门属学校的中层机构,在校长的领导以及各有关科室的密切配合下,负责做好分校的各项工作。
第十九条 分校由所在医院的业务院长(或护理部主任)兼任校长,下设分校办公室,负责学生在分校期间的教学及管理工作。分校办公室属医院的中层机构,可设专职主任也可由护理部主任兼任,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干部和专职班主任。分校的人事关系隶属医院,教学工作受总校及医院双重领导。
第二十条 凡实行以上体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的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和工作细则,报省教育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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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州贫困农牧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巴政办[2006]128号


关于印发自治州贫困农牧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自治州贫困农牧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自治州贫困农牧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为建立健全贫困农牧民医疗救助体系,切实解决我州贫困农牧民
看病难问题,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农牧区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民发〔2005〕46号)
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
观,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改革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有关精
神,以人为本,逐步建立和完善农牧区医疗救助体系,切实解决农牧
区特殊困难群众基本就医问题。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的原则。

(二)量力而行、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属地管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救助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救助对象

凡是自治州常住户口的农牧区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享受医
疗救助:

(一)五保老人、孤儿;

(二)革命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老复员
军人等特殊优抚对象;

(三)其他特困人员。

第四条 救助办法

(一)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的救助方式:

1、五保老人、孤儿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时,个人参保应承
担部分无力支付的给予全额资助;其就医后产生的医疗费用,由新型
合作医疗报销后,剩余部分个人仍无力支付,并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
的给予重点救助,救助标准由各县市自行确定。

2、优抚对象及其他特困人员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重大
疾病,其就医产生费用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费
用仍然过高,并严重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给予适当救助,救助标准
由各县市自行确定。

(二)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县,对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
五保老人和孤儿实行重点救助;对优抚对象及其他特困人员给予适当
救助。救助标准由各县自行确定。

第五条 救助程序

(一)本人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救助卡或医院诊断证明向户口所在地
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村民委员会评议,张榜公布。 申请人填写《农牧区医疗救助
申请审批表》或《农牧区大病救助申请审批表》。

(三)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四)县市民政部门审查,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再次张榜
公布5天。

(五)无举报或举报查无实据的,方可实施救助。

第六条 资金筹集、使用与管理

农牧区医疗救助资金实行分级负担、分级管理。

(一) 资金筹集

1、上级部门下拨的农村医疗救助资金;

2、州、县市财政按各50%的比例年度预算安排的配套资金;

3、动员社会捐助的资金;

4、社会福利公益金提取的资金。

(二)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1、各县市设立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专户储
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民政部门实施救助。

2、加强对救助资金的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杜绝截留、挤占、
挪用等现象,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群众监督。对弄虚作假、虚
报冒领的严肃查处,追回冒领资金,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救助对象救助档案。具体内容:

(一)申请报告;

(二)《农牧区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农牧区大病医疗救助申
请审批表》;

(三)诊断证明与结算凭证一式三份,村、乡镇、县市民政部门各
存档一份;

(四)建立县市、乡镇、村三级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规范化管
理。

第八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

各县市成立贫困农牧民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民政工作
的领导任组长,民政、财政、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审计等部门负
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医疗救助日常
工作。

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牧区医疗救助的组织实施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农牧区医疗救助资金、工作经费的预算安排,
加强资金的监督检查。

卫生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医疗机构降低医疗成本、合理收费,制定
落实对困难群体实施医疗费用优惠、服务措施。

审计部门负责对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其他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共同做好农牧区医疗救助工作。

第九条 各县市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州民政局负责解释。

关于转发《山东省开展优化企业物流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


关于转发《山东省开展优化企业物流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文件
国经贸厅运行[2001]555号

关于转发《山东省开展优化企业物流管理
工作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交通委
(局):
  近年来,山东省为适应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需要,率先开展优化企业物流
管理工作,在企业中积极推行现代物流管理,大大提高了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
山东省经贸委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市场运作、
逐步推进”的原则,加强政府引导,认真抓好试点企业,积极引导工商企业物流
需求,不断探索新型物流管理模式,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他们把这项工作
与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与结构调整、企业改革相结合,有力地支
持了本地区经济的发展。
  现将山东省经贸委《山东省开展优化企业物流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转发你
们。请你们结合贯彻落实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我国现代物
流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经贸运行[2001]189号),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借鉴山
东的做法与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推动现代物流工作。
二00一年九月五日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文件
鲁经贸交字[2001]752号    签发人:鲍言富

山东省开展优化企业物流管理
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家经贸委:
  近年来,在国家经贸委和山东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经贸系统在深化
企业改革,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技术进步的同时,积极开展优化企业物流管
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已有110多家企业在不同层
次、不同环节上推行了现代物流管理,产生直接经济效益10.5亿元。现将有关情
况报告如下:
  一、优化企业物流管理工作的提出与思考
  多年来,我省工业生产一直保持良好态势,增长速度和经济效益处于全国前
列。但是,两项资金占用过多的问题也同样困扰着我们,影响着生产的良性循环。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一方面调整产品结构,加大营销力度;另一方面积极寻
求新的突破口和途径。通过调研我们发现,传统物流管理模式不适应市场经济要
求的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生产发展和效益提高的一大障碍。于是,从1998
年底开始,我们在全省开展了优化企业物流管理活动。之所以这样做,主要基于
以下考虑:
  一是我省企业传统物流管理弊端突出。企业自身物流系统“大而全”、“小
而全”,忽视物流环节的投资回报、资金占用和人员费用,自我服务比重过大,
效率偏低,内部管理职能分散;重生产,轻物流,物流管理和设施建设相对落后;
原材料和产成品库存过大,占压资金多;销售配送体系不健全,产品实体分配效
率不能满足售后服务要求。
  二是现代物流管理在国际上得到广泛应用。现代物流理论改变了传统物流活
动彼此孤立分割,忽视成本核算的状况,使物流管理成为企业的“第三利润源”。
国外工商界特别是大企业已普遍采用现代物流方法,提高了经济国际化水平和市
场竞争力。在这方面,我国国有企业有较大的差距。
  三是推行现代物流潜力巨大。国外经济发达国家物流成本一般占总成本的10
%,而国内企业一般占20-30%。1998年我们曾算过一笔帐:我省工业产成品库存
近600亿元,如果下降5个百分点,全年可节约资金30亿元。当年全省产成品销售
成本和销售费用分别增长8.4%和17%,如果降低2个百分点,全年销售成本可下降
97亿元,销售费用可节约4亿元,两项合计可达百亿元,经济效益十分可观。
  四是国内推行现代物流管理的条件基本成熟。生产原材料形成买方市场,绝
大多数能够随时供应,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存货;运输基础设施已有相当规
模,各种运力大幅度增长,企业可以自由选择运输方式;计算机的普及应用和信
息通信网络的不断完善,使企业能够及时获取和交换物流信息;我国加入世贸组
织在即,运输等服务领域将进一步对外开放,国内运输企业也会更新观念,整合
功能,转轨变型,物流服务环境将有明显改善。
  五是现代物流管理已成为一些企业的现实选择。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进
步,现代化水平大为提高,既缩小了生产技术和设备方面的差距,同时也增加了
在生产环节上降低成本,挖潜增效的难度。我省一些具有超前意识的企业已开始
认识到这一点,把目光转向了物流等非生产环节,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通过上述分析,使我们看到了企业物流管理存在的差距和蕴藏的巨大潜力,
坚定了通过推行现代物流管理,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信心和决心,把开展
这一活动摆在了经贸工作的重要位置,并逐步抓出了成效。
  二、优化企业物流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我国现代物流落后于发达国家。究其原因,一是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二
是忽视了启动工商企业的物流管理和物流需求;三是缺乏政府的有效引导和推动。
针对这些问题,我省在优化企业物流管理工作中,始终遵循“政府推动,企业为
主,市场运作,逐步推进”的原则,科学定位和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市场各自
的作用,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强化政府的组织引导。在组织机构上,建立了由省经贸委牵头,有关
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制度。下发了《关于开展优化企业物流管理工作的意见》,
编发了《企业物流信息》。先后召开了企业物流管理试点工作会议、行业物流座
谈会和全省经验交流会,提出了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多数大中型企业实现
物流管理创新,现代物流产业得到发展,社会物流服务水平有明显提高的目标。
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市经贸委把现代物流管理提高到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改善经济运行质量,改善社会环境和投资环境的高度,从条条和块块两方面分头
去抓,条块结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物流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与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优化物流管理的主体是企业,
优化物流管理的目的是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因此,我们要求企业把推行现代物
流作为新形势下加强管理,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与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
相结合,与调整结构、减员增效、主辅分离相结合,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工业企
业重点是导入现代物流理念和技术,对物流各环节进行优化整合,着重解决两项
资金占用过多、物流自我服务比重过大、物流管理职能分散的问题;运输企业重
点是摆脱单一运输业务的束缚,聚合物流服务功能,逐步向第三方物流转变,为
社会提供规范化、系统化、专业化的物流服务;商贸企业重点扩大代理配送的规
模及范围,运用电子商务等信息技术,努力实现代理配送网络化;邮政等公益性
行业主要是通过委托经营等方式,利用自身网络优势,开展专项物流服务。
  (三)认真抓好试点工作。现代物流是一个新的领域,没有经验可以借鉴。
因此,我们在开展优化物流管理工作时,注意抓好试点工作。1999年上半年,确
定青岛、济南等5个市和青岛海尔集团等14家企业为试点单位;2000年3月,又将
试点范围扩大到了省136户重点企业。在整个试点过程中,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四
点:
  一是在企业中导入物流理念。先后举办了6期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讲课,
帮助企业了解现代物流与传统物流的区别,引导企业把现代物流作为核心竞争力
的一部分来抓。
  二是开展物流“产学研”活动。与省内外多家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建立了联
系,借助他们的专业优势,帮助企业找出问题,制定系统、完整的物流方案,提
高物流管理水平。目前,部分企业的物流方案或发展规划已经完成,多数已付诸
实施。
  三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试点工作开始后,试点企业积极学习研究物流理论,
结合实际大胆实践,涌现出青岛海尔、淄博东大、青岛啤酒、潍坊发电厂等一批
各具特色的先进典型。我们及时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举办实务讲座等形式对他
们的经验进行了总结推广,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不断完善提高。根据物流管理已被企业所认识,一些企业进展快、成效
大的情况,今年年初,决定在全省开展“物流管理样板企业”活动,树立一批过
得硬的先进典型,督促先进企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使其他企业学有目标,赶
有方向,把物流管理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下去。
  (四)营造与优化企业物流管理相适应的社会环境。随着企业物流管理活动
的开展,我们认识到,企业物流发展到一定程度,需要社会物流环境的支撑。企
业物流和物流企业应当相互依存,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因此,我们在推进企业
物流管理的同时,也重视了社会物流系统建设。为了推进社会物流的发展,我省
青岛、济南、烟台等市制定了物流发展规划,并开始组织实施。
  三、优化企业物流管理工作的路子和效果
  几年来,我省国有大中型企业,从实际出发,因企制宜,积极探索,实行重
点突破,创造了各具特色的物流管理新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改革物流管理方式,实行物流一体化管理。一些规模较大、管理水平
较高的企业,将原来分散的物流管理职能重新整合,设立了专门的物流管理机构,
对供、产、销物流活动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管理。
  (二)运用比价采购、招标采购、网上采购,优化物资供应链。我省企业按
照国家经贸委的要求,学习亚星集团“比价采购”经验,采购费用明显降低。据
对1082个企业统计,平均节约采购资金3.4%,占这些企业实现利润的37.14%。
  (三)改革传统的自我服务模式,实行物流业务外包。德州棉纺集团、东营
天信纺织集团、华泰集团、东阿阿胶集团等企业,取消内部车队,将运输业务面
向社会招标,由专业运输公司承担,达到了减员增效、降低成本的目的。采取这
一措施后,张裕集团产成品吨公里运价比过去下降了43%。淄博东大化工集团98、
99两年运输量增长30%以上,运输费用不但未增,反而降低了1397万元。
  (四)改善生产物流管理,努力实现生产精益化。一些企业学习借鉴国外经
验,在生产中将原材料和零配件直送工位,实现了零等待、零缺陷、零库存,既
充分利用了设备能力,又使生产场所相对集中,节约了运输费用和运输时间,降
低了在制品的占用资金。
  (五)主辅分离,发展物流服务企业。我省一些有眼光、有实力的工业企业,
看准了物流业的发展前景,利用资金和配送网络优势,办起了物流企业,在为本
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同时,为社会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目前,我省这样的公司
已有33家。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打算
  虽然我省在推行现代物流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
与发达国家和先进省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主要是:现代物流观念宣传普及
不够,不少企业仍然停留在传统的物流管理阶段;支持鼓励物流发展的政策法规
环境尚未形成;物流产业的发展面临着需求不足、投入不足的问题;物流管理人
才缺乏;物流技术标准体系有待建立,物流信息化水平低;企业物流管理机构尚
未成为本企业成本控制中心和利润核算中心。
  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措施,促进物流管理上水平、上台阶。近
期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调整,做好物流基
础设施、物流信息系统、物流人才培养、物流市场培育等方面的规划。二是制定
《山东省现代物流发展意见》,推动我省海陆空立体化物流网络建设。三是组织
开展企业物流咨询、诊断活动,帮助企业提高物流管理水平。四是组织好“物流
管理样板企业”活动。(完)
二ΟΟ一年八月二十七日